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高等学校,有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文件精神,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,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,今年4月和9月,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先后发布了两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(共计项目15960项,企业提供支持28.66亿元)。为了做好项目对接实施工作,推动更多高校和企业协同育人,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同意,定于2017年11月6-8日在北京举办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地点
1.时间:2017年11月6-8日(6日全天报到,8日12:00可离会)
2.地点:北京会议中心(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)
二、主要内容
1.介绍 2017 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;
2.发布讲解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管理文件;
3.高校与企业合作项目对接和交流;
4.交流部分企业与高校合作的经验和体会;
5.交流研讨校企合作中的新工科研究与实践;
三、参加人员
1.2017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企业代表(每个企业 1-2 人);
2.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有兴趣或未来计划参与项目的企业代表(每个企业 1-2人);
3.拟申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高校代表(高校自愿参加,人数不限);
4.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教处负责人;
5.理工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;
6.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成员、其他特邀代表;
四、2017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--企业展示方案
1.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6日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2.会议时间(展览时间同步):2017 年 11 月 7 日全天-8 日上午 12:00 2.地点:北京会议中心(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)
3.详情请下载附件1《2017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--企业展示方案》
五、其他
1.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。会议将收取会务费(不超过1000元),具体安排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
2.请于11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(附件2)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会务组
六、会务组联系人:
1.付志龙 电话:13642101501 传真:010-62160862 邮箱:fuzhilong@cedumedia.com;
2.毛思羽 电话:13581596546 传真:010-62562588 邮箱:symao@huikedu.com;
3.时 阳 电话:13691490854 传真:010-58556023 邮箱:shiyang@hep.com.cn;
七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:
1.徐家庆 电话:010-66096262 传真:010-66020758 邮箱:xujiaqing@moe.edu.cn